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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宗县生活垃圾(固废)焚烧供热供汽项目

发布日期:2023-04-12 16:17:19阅读次数:

 
 
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广宗县生活垃圾(固废)焚烧供热供汽项目特许经营,招标人为广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,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自筹,出资比例为100%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
2.1 项目名称:广宗县生活垃圾(固废)焚烧供热供汽项目;
2.2 实施机构:广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;
2.3 特许经营期限:30 年,其中建设期 2 年,运营期 28 年;
2.4 特许经营范围:生活垃圾(固废)焚烧处理特许经营,范围为广宗县全域。
2.5 总投资:项目及配套工程总投资约36140.29万元(另预留备用焚烧线投资规模约15000万元),项目投资估算最终以政府核准或批准的金额为准;
2.6 建设地点:广宗县经济开发区邢清路北侧;
2.7 占地面积:156.17 亩;
2.8 建设性质:新建;
2.9 建设规模:日处理垃圾400吨,配置2×200t/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(另预留备用1×400t/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),其中包含30t/d生物质和50t/d的一般工业固废。
2.10运作方式: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(BOT)方式运作。广宗县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《特许经营协议》,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,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对本项目进行设计、投融资、建设、运营和维护,期限届满移交政府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 3.1 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(含港澳台地区)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。
3.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,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、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,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(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年报为准)。
3.3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“信用中国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。
注:港、澳、台企业如无法提供信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,需说明实际情况,并做出诚信承诺和保证。
3.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。
3.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。联合体投标的,应满足下列要求: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(含牵头人);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以上要求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登录“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” (以下简称“E招冀成”, http://www.hebeibidding.com) 点击投标人入口,证书key登录,进入E招冀成-标准版,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,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。潜在投标人如未从“E招冀成”下载相关资料,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,导致投标被否决的,自行承担责任。
4.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:2023年4月13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19日17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
4.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,售后不退。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23年5月5日9时00分,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(http://www.hebeibidding.com)递交电子投标文件。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,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,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。
5.2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将予以拒收。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、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(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:400-789-8055/8058上发布。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,纪委监督电话:0319-7213252。
7. 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 广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: 河北兰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    址: 邢台市广宗县富强路与和平路交叉路口往东约200米 地    址: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路42号金立方大厦20层
联 系 人: 张若 联 系 人: 刘强
电    话: 0319-7212856 电    话: 13703114556
传    真: 0319-7212856 传    真: 0311-69100991
 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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